时间:2010年1月2日 上午8:30-下午15:30
地点:深圳艺校第四考场
重点提示
1、考生及家长必须遵守本简章的各项规定,先认真阅读简章,如认同简章中各项规定和要求,再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表报名。
2、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2日—11月22日
3、考试时间:2010年1月—1、2、3日
4、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可于12月28日以后上深圳艺术学校网站www.szas.com(培训/考级专栏)查询,考前1天考场门前公布。
5、考试结果2010年1月20日以后上www.szas.com(培训/考级专栏) 查询
6、领取评审表、证书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后。
7、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考生不得报考民族乐器。
8、演奏文凭级需到北京报考。
9、考生必须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教程》的教材,报考级别必须慎重,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考级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考时颁发的考级简章为准。
考试及发榜
1、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级教程中考生注意事项所规定的考级曲目进行。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除钢琴外,其它专业均需自带乐器。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查询本次考级结果请打查询电话.音乐所有考级专业的考生均可在2009年3月1日后凭准考证到考级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和证书(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凭准考证领取评审表,没有准考证不能领取考级评审结果).请考生和家长一定按时领取,谢谢合作.
3、本次考级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考试结果上www.szas.com(培训/考级专栏)查询,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12月 28日始可查询,考试结果2010年1月20日始可查询。
